(網經社訊)12月23日,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布《商事仲裁司法審查年度報告(2019年)》。這是最高法首次發布仲裁司法審查年度報告。報告顯示,近年來互聯網交易的拓展對在線糾紛解決提出了強烈需求,互聯網仲裁案件持續增長,但互聯網仲裁案件中當事人程序保障不足的情況較為突出,亟待規范調整。
仲裁是國際通行的當事人自治糾紛解決方式,是我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和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一級巡視員姜晶介紹,截至2019年底,全國共設立260家仲裁委員會,工作人員6萬余人,累計處理各類案件300萬件,標的額4萬多億元,案件當事人涉及70多個國家和地區。
“2019年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數量持增長趨勢。全國仲裁機構2018年和2019年受理案件數量分別為54萬余件和48萬余件,較2017年23萬余件增長一倍以上,使得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的數量也相應呈增長態勢。”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王淑梅介紹。
此 外,仲裁司法審查案件新情況新問題較為突出。王淑梅說,2019年審結的仲裁司法審查案件中,“比特幣案”涉及對虛擬財產的認定處分和對公共利益的理解; “殼牌公司反壟斷案”涉及壟斷糾紛的可仲裁性問題等。此外,近年來互聯網交易的拓展對在線糾紛解決提出了強烈需求,互聯網仲裁案件持續增長,但互聯網仲裁 案件中當事人程序保障不足的情況較為突出,亟待規范調整。